「再見故人(一)- 楔子」

2014年搬這篇文章的時候沒睡,所以也沒有補充說明東西。今天再看自己2008年的文字,都被人名縮寫給搞混了。

之前因為「匿名」的關係,所以幾乎所有出現在我們部落格的朋友都被我們改了名字,只剩下代號。會用到二個字母以上就是代表原來的字母不夠用了,可是也因為這樣而讓有些名字變的很相似。

P,依然是那位我們偶爾會去談到的人,當年A「真正的第一次」就是他的傑作,也因為當年他已經是「老手」了,加之他有東南亞上層社會人士的風度與習慣,對於「帶領新手入門」來說是再好不過的人選了,我們陰錯陽差的遇到對的人,這份幸運永生難忘!

E & A
January 20, 2019


曼谷,我們最喜歡的成人城市之一,就是有一堆好玩的東西。E昨天整夜沒睡,只剩下整理句讀的能力,不多廢話了。

January 23, 2014

再見故人(一)- 楔子


終於又有東西可以寫了!地點還是回到了我們熱愛的曼谷。A和E有一陣子沒有去曼谷了,這次又有了機會,當然是要好好的安排一下。E本來是計劃在曼谷的三個晚上都有節目的:星期六(11/22)到了之後,當晚比照上次來一個「加強版」的FMMMM的5P;星期日(11/23)與給了A永生難忘的「第一次」的P和他的老婆,Ja,變相的「重溫舊夢」一下;星期一(11/24)和才在AFF上認識的夫妻,Ca和Mo碰面,看看是否可以做朋友,進一步發展。

果然是計劃不如變化快,儘管E已經跟O和N都聯繫好了,O也答應再找一個男生或一對夫妻,A到了星期六晚上,在這一陣子的忙碌下,加上旅途中的一番折騰後,體力不支的早早就會周公去了。沒辦法,老婆大人say no,E只好跟O取消當晚的聯誼。這一躺去曼谷最後竟是完全沒有跟O和N碰上面,而且也只聯誼了星期日跟P的那一次;儘管如此,我們倒是「收獲滿滿」的離開了曼谷。(註:還好我們如期在星期二(11/25)離開曼谷,星期三曼谷機場就被泰國黃衫軍給佔領了,機場被迫關閉。) 

說到P,那可真的是永遠的回憶了;A的那一篇「第一次」的文章到現在都還欠著呢!我們其實每次到了曼谷都會跟P聯絡,但是每次都因為Ja無法出席,而沒有再見面了。這次再安排跟P碰面,其實很大一部分是應A的要求。而A自己卻是一半期待、一半擔心;期待的是又可以和P碰面了,而擔心的是萬一這一次沒有第一次的那種感覺,破壞了美好的記憶,那該如何是好!而由於A在台灣時就指定要見P,E在給P的信中就已經跟P強調如果Ja沒空,希望P還是能夠和我們碰面。 

到了星期日中午,P來短訊說Ja仍然是無法赴約,但是同意讓P來和我們聯誼;P並提議找他們認識的一個聯誼單女一同前來。我們想既然是P他們認識的人,應該也不錯,也就這樣約好了。到了下午,Ca忽然來短訊問說是否當晚我們有空見面。E心想,要是Ca跟Mo可以,P也接受,那就可以好好的開一個三對的6P派對了。由於大家都是在AFF上,所以在A沒有反對的情形下,我們就等P到我們飯店時,準備詢問看看是否P對6P有興趣。 

在這中間,由於我們尚未取得P的同意,因此無法真的回覆Ca是否晚上大家可以碰面。結果是Ca一連來了好幾封短訊,敘述當時Mo有多麼的想要聯誼。看到這樣的內容,經驗上讓我們覺得奇怪,但是卻也覺得可能可以很好玩。我們其實跟Ca和Mo已經通了好幾封信;對方也是把我們很徹底的調查了一下。Ca是泰裔美人,在紐約長大,那時候我們就在猜Ca應該也是美東名校出來的,文字中在基本的尊重下有著「美東人的『奇怪的』驕傲跟自信」。這東西是裝不太出來的,如果真是如他們在信中跟短訊中說述,再加上照片中的兩個人其實都很不錯,我們想那這個聯誼應該會滿好玩的。 

就在我們覺得放鬆的時候,果然是又再度應驗了,「要真的見過了面、聯誼了之後,才可以下結論」的這句話。我們注意到P和Ja其實是在Ca和Mo的AFF好友網絡中,當P人一到時,簡單的先介紹他的女朋友,Ma,後,E馬上跟P確認他是否認識Ca和Mo。果不其然,P和Ja已經和他們碰過幾次面了,但是並沒有實際的聯誼。據P說,應該是Mo本身並不確定她是否要聯誼,而大部分都是Ca在做「推手」的工作,而那「臨門一腳」卻始終踢不出去,因為不管Ca在怎麼推,那一腳還是得Mo自己踢才可以。 

P並不反對邀請他們一起來加入,因為當時E跟P兩個人都對於6P這個想法感到有趣和興奮,倒是A跟Ma有比較多的想法。A是覺得六個人是不是多了點,而且又還沒有跟對方碰過面;回過頭再問Ma的意見時,P忽然說:「她是完全的第一次,沒的準」。一時之間,我們也沒有真的會意過來這句話是什麼意思。P接著澄清,Ma只有一對一的經驗,連3P都沒有過,這到出乎我們的意料之外。我們以為Ma是P跟Ja的聯誼對象,現在才知道,原來Ma是Ja允許下P的性伴侶。這點我們倒不意外,當年也是Ja在無法出席的情形下,P單獨跟我們碰面,那時我們也跟Ja通了電話,透過網路我們也知道Ja這跟人是真的存在,只是我們每次到訪的時間跟她都對不太上。 

後來,在P對A再三的保證Ca跟Mo真的是很不錯,而Ma沒有意見的情形下,E發了短訊給Ca,請他們火速前來我們的飯店。沒想到,短訊發出去好一會都沒有接到他們的訊息,當時P就說應該又是Mo沒有辦法了。又再過了好一陣子,E拿起電話直接撥了過去,Ca滿聲道歉的說,Mo覺得這個、覺得那個等等的。掛了電話,E回過頭跟大家說,看來又是一個「軟性綁架」的失敗案例。四個人無奈的笑了一下。P接著問說:「那我們的派對就這麼要開始囉?!」(待續) 

A & E 
Nov. 30, 20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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